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好中省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全面了解2016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对全省普通高校2016级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生办〔2016〕13号)文件和我校本年度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我校2016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6级新生心理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阎东明
副组长:康国伟
成 员:卢 云 申渊源 王永强 陈世锋 邱 意 田亚鹏 毛浓华
胡 平 茹 平 张 岗 张 纲 杨献文 汤 慧 闵正杰
联系人:陆 曦 王荔玫 孔 燕 侯明晖 张 蓓 郝 青 朱 娣
王小萱 刘 源端木慧子周国有
二、测评对象
我校各二级学院全日制2016级全体新生(含专升本)。
三、测评方式
采用网络测评形式进行。
四、工作安排
(一)前期设备调试(9月6日---9月15日)
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主服务器的调试和维护,并对心理健康测评网络系统进行性能和稳定性测试。
(二)数据上传(9月16日---9月30日)
各二级学院负责整理新生名单,交由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统一上传并录入至网络测评系统,同时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新生网络测评的宣传工作。
(三)测评阶段(10月10日---10月14日)
各二级学院负责完成新生心理健康测评(测评地址及操作步骤见附件一)。负责本次测评的2016级新生辅导员在此期间务必到场,并组织学生认真参加、完成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各校区测评时间及机房安排见附件二)。
(四)数据处理、分析(10月15日---10月25日)
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对测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工作。
(五)撰写报告(10月26日---11月10日)
心理咨询中心负责撰写测评报告。
(六)回访、咨询和干预等后续工作
地点行政楼B座207室,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对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回访、咨询和干预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测评氛围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测评工作,一方面了解和掌握本次测评的要求和规则,做好测评工作;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新生心理测评工作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新生的心理健康意识,确保新生参与人数,保证本次测评工作顺利进行。
(二)统一安排,认真部署,扎实做好测评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测评要求和安排进行测评工作,心理咨询中心负责管理、协调测评相关工作。在测评宣传过程中,各二级学院新生辅导员要向学生讲明进行心理健康测评的目的和意义。
(三)加强管理,严格保密,确保测评数据安全
为保证测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测评的数据和结果由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人统一管理,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测评结果,相关人员不得向外公布、泄露测评结果。测评结果不对学生的学籍、入党、考研、奖惩和就业等产生影响。
各学院如有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新生,应对原因做出说明,在各学院登记备案后报心理咨询中心(另行商议后再做补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