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大研发〔2019〕2号
西安财经大学科研业绩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我校科学研究工作,规范科研管理,准确客观地评价科学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业绩,为教职工考核、评优、晋职、晋级提供准确有效的依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业绩须与本人的研究领域相一致。
第三条 科研项目认定
1.纵向科研项目
(1)国家级科研项目:指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科技部归口管理的国家级专项计划项目,以及教育部管理的重大攻关项目;
(2)省部级科研项目A类:指其他国家有关部委管理的科研计划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科研管理职能部门管理的科研计划项目;
(3)省部级科研项目B类:指陕西省社科界年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陕西省社科普及资助项目、陕西省提升公众科学素质研究计划项目、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西安市科技局项目按照省部级项目认定。认定结果仅用作我校在职人员聘期科研目标考核;
(4)地、厅(局)级科研项目:指“省部级科研项目B类”以外的省级政府下设的各地市厅局管理的科研计划项目;
(5)校级科研项目:指学校自行设立的科研计划项目。
2.横向科研项目:指企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和社会团体委托我校科研人员完成的有经费资助的研究项目。横向项目按照实际到账经费情况认定为不同级别的纵向科研项目,该认定结果仅用作我校在职人员聘期科研目标考核。
到账经费(万元)与级别认定 |
厅局级 |
省部级 |
国家级 |
3≦到账经费<10 |
10≦到账经费<25 |
25≦到账经费 |
第四条 学术著作出版社认定
1.国家级出版社包括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科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三联出版社;
2. 国家专业出版社包括电子工业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中国统计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人民美术出版社、人民体育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作家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经济管理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
3.其它出版社。
第五条 论文认定
期刊发表的论文均须注明作者单位“西安财经大学”;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不包括简讯、报道、讨论综述、会议报告、书评、补白、札记、随笔等;论文正文字数至少3千字。
1.权威期刊:设立特种权威、一类权威、二类权威、三类权威四类级别期刊,权威期刊目录如下表,其他国外权威期刊的认定由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权威期刊认定目录(2019版)
学科类别 |
特种权威期刊 |
一类权威期刊 |
二类权威期刊 |
三类权威期刊 |
综合 |
Science Nature |
中国社会科学 中国科学 科学通报 中央领导(正国级)批示的科研成果 SCI1区收录论文 |
SSCI、A&HCI收录论文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中央领导(副国级)批示的科研成果 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发表的反响类成果 SCI2区收录论文 |
新华文摘转摘1/2以上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1/2以上 人民日报与光明日报理论版1500字以上 省部级领导(正部级)批示的科研成果 教育部《专家建言》、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成果要报》发表的反响类成果 SCI3区收录论文 |
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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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 |
世界经济 财贸经济 中国工业经济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中国经济史研究 |
财政研究 金融研究 经济学(季刊) 经济学动态 |
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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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世界 管理科学学报 科学学研究 中国图书馆学报 |
中国软科学 科研管理 中国管理科学 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系统工程学报 会计研究 图书情报知识 |
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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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研究 |
中国哲学史 自然辩证法通讯 哲学动态 世界宗教研究 |
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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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研究 法学研究 社会学研究 中国人口科学 政治学研究 世界经济与政治 |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中国法学 人口研究 民族研究 世界民族 求是 |
教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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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 |
高等教育研究 中国高教研究 体育科学 |
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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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评论 文学遗产 外国文学评论 新闻与传播研究 |
文艺理论研究 国际新闻界 中国语文 当代语言学 语言教学与研究 中国外语 外语教学与研究 外语界 中国翻译 |
艺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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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研究 电影艺术 美术研究 音乐研究 |
历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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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研究 |
中国史研究 世界历史 近代史研究 当代中国史研究 |
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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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报 心理学报 |
计算数学 应用数学学报 力学学报 系统科学与数学 资源科学 环境科学 自然资源学报 统计研究 |
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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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报 计算机学报 |
电子学报 自动化学报 |
2.核心期刊
(1)一类核心期刊
①一类核心期刊的核定以《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南京大学)、《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国科学院)和《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CASS)(中国社会科学院)为准;
②在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的核定以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和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③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学术研究类论文,全文复印)、《新华文摘》转摘1/2以下、《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1/2以下、人民日报与光明日报理论版1500字以下、经济日报2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1/2以上的学术论文按一类核心期刊认定;
④EI(JA)源期刊发表的论文;
⑤SCI4区收录的文章;
⑥省部级领导(副部级)批示的科研成果、《陕西决策咨询》、《决策咨询建议》刊发的成果。
(2)二类核心期刊
①二类核心期刊的核定以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最新版)所列入的期刊、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和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扩展区期刊目录为准;
②《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1/2以下文章(不含学术卡片)、《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南京大学)扩展版和集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科学院)扩展版来源期刊发表的论文;
③正厅局级领导批示的科研成果。
(3)其他
①在各类专业学术期刊增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发表在出版行政机关批准的内部刊物上的论文不认定;
②公开发表的论文被其它更高等级期刊转载或被论文集收录的(包括外文),均按高级别进行认定,不重复认定;
③在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认定时,如果该期刊在不同级别期刊中同时出现,按较高级别期刊认定;
④在本专业边缘学科或交叉学科有关权威性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我校将组织专家单独认定;
⑤在港、澳、台地区和国外专业期刊上发表的优秀学术论文和学术著作,其学术水平及所发期刊的等级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的专家认定。
第六条 科研成果奖项认定
1.国家级奖项:以中央(国务院)名义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
2.省部级奖励:以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名义颁发的科学技术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3.地市厅局级奖项:省教育厅设立的高校科学技术奖、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西安市政府颁发的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其他地市厅颁发的奖项;
4.校级奖项:学校优秀科技成果奖。
第七条 反响类成果认定
反响类成果是指中央、省、厅级等领导批示的科研成果;发表在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言》、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成果要报》、陕西省科技厅《陕西决策咨询》、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决策咨询建议》上的成果及其他呈送政府、企事业单位的研究报告和调查报告。
反响类成果级别认定参见本办法第四条。
第八条 实践性成果认定
实践性成果是指在有关学术理论指导下产生并公开发表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文学作品、美术作品、艺术设计作品、音乐作品、摄影作品、书法作品等。
实践性成果级别认定依据其发表的期刊等级认定,参见本办法第四条。
第九条 专利技术认定
专利技术是指已授权的职务专利技术,我校作为原始专利权人,专利申请过程中受让人获得的专利不予认可;专利技术认定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
第十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