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院发〔2016〕21号
加强本科实践教学工作是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精神,按照《西安财经学院“十三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西财党发〔2016〕13号)中对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切实加强学校本科实践教学工作,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西安财经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西财党字[2010]35号)进行修订,对进一步加强本科实践教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构建和完善本科实践教学体系
(一)建立“四层次四模块”实践教学基本框架
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为目标,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与竞争力为重点,精简理论教学学时,适当增加实践教学学时,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以人才培养的具体流程为依据,将大学生创业技能培训、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贯穿于本科学生培养全过程。构建具有全程性、开放性的“四层次四模块”实践教学体系(见附件)。
“四层次”:即建立“国家、省、校、院四级实践教学平台。每个层次包含若干个实践教学模块,体现在具体的课程或其他教学活动中,分为课内教学和课外活动两部分。
“四模块”:即将军事训练、实验实训、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第二课堂教育等按其性质构建“素质实践、专业实践、双创实训、综合实践”四个实践教学模块。
“四年不断线”:即根据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目标的内在要求,在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明确和落实实践教学的要求,在基本保持学时总量的前提下,针对不同专业的特点,安排一定量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类课程,增加实践课程的课时比重,确保实践教学课时(学分)在专业培养方案中文科不低于20%,理科不低于25%。按照“四层次四模块”实践教学基本框架,不断完善“四年不断线”的本科实践教学培养模式。
(二)扎实做好双周实践教学活动
本科双周实践教学活动是我校为实现“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开展的一种创新性专项实践教学活动,针对在校一至三年级本科生增加每年不少于两周的“实践教学活动周”。各二级学院要在活动周实践项目的选择、实践活动的形式及实践内容的设计上,紧密结合本专业特点,考虑学科发展方向,在实践实践活动的组织上、要注意引导学生主动设计、思考、分析和讨论,注重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提升。
(三)积极开展多层次和多形式的课外科技活动
鼓励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开展不同层次、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的课外科技活动,使之成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平台。二级学院(教学部)要积极组织本科生的科学研究和社会调查能力训练,扩大学生受益面,提升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对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科技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学校将依据《西安财经学院教学业绩奖励办法》(西财教发〔2016〕7号)给予相应奖励。
充分利用科研基地平台开展实践教学,提升大学生社会实践和调查能力。根据《西安财经学院基层学术组织人才培养社会调查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省部级及校级科研基地为平台,以基层学术组织人才培养社会调查研究项目导向,以反映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社情民意为主要内容,开展多样化的社会调查研究,促进学生社会实践和调查能力的提升。
(四)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的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教学过程,是检验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各二级学院要精心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好学生的选题指导、导师配备以及管理、考核工作,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监控,逐步实现毕业论文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严格毕业生论文(设计)查重环节,特别要加强对优秀和中等以下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毕业生实习是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是执行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大纲的关键环节。通过实习,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操作技能,提高就业能力,成功走向就业岗位。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组织与管理,提高实习质量,严格按照《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实习管理办法》执行。
(五)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训练
按照《西安财经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西财教发[2016]11号)的要求,二级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为本学科专业学生开设创新创业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建立大学创新创业的校外实践基地,认真落实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各项任务,发挥省校两级创新创业试点学院的引领和辐射示范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条件
(一)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实践教学教师队伍。积极创造条件,制定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建立一支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和学科知识结构合理、实践能力强且综合素质较高、专兼职结合的实践教学教师队伍,以保证实践教学的正常运行。
建立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绩效考评体系。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制定实践教学岗位职责和上岗条件,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加强和完善实践教学人员的聘任、考核与管理。通过岗位设置与聘任、职称评定、教学奖励等措施,鼓励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从事实践教学工作;鼓励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教授等骨干教师参与实践教学。
(二)完善教学实验室建设
学校根据专业教学需要,逐步加大对本科生实践教学经费的投入,加快教学实验室的改造和建设步伐,重点建设面向多学科、多专业的实验教学中心,增加实验仪器设备,保证实验开出率和设备台套数,确保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充分满足实验教学的需要。
(三)加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本着“双赢”的互惠互利原则,加强校企校政合作,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主动出击,服务社会,通过学校、二级学院等不同层面与社会的协议(合同)形式,建立相对稳定的综合性、专业性、产学研合作的实习实训基地。各二级学院与企业共同制度实习方案,联合按排指导教师,审查实习报告,评定成绩,保证校外实习的效果和质量。
(四)加强实践教学教材建设
积极组织教师和实验室人员编写反映我校办学特色、专业特色、课程特色及最新科学技术发展的实验(实训)教材、实验(实训)指导书和辅助教学资料。在教材建设规划和优秀教材评审中,对实践教学教材建设加大力度,增加建设经费。注重开发质量高、效果好的多媒体实践教学课件,扩大多媒体实验(实训)教学课件的数量与应用范围。
(五)加大实践教学经费投入
加大对实践教学的经费支持,建立持续投入和经费单列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改善实践教学条件,为推进各项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保障。二级学院要增加对实践教学经费的投入比例。努力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投入,企业、社团、校友等的捐助,用于实践教学条件的改善。
三、健全和完善实践教学规范管理
(一)组织管理
切实加强对实践教学工作的领导,学校党委、行政和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要把实践教学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议题,对实践教学进行宏观管理。教务处和实训中心要加强对实践教学进行指导,二级学院要制定相应的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及具体措施。各级干部、有关部门要增强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意识和为实践教学服务的意识,经常深入实践教学第一线调查研究,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实践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计划管理
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中要保证实践教学体系的完整,给予实践教学环节以时间和组织上的保证。各二级学院要完善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大纲、指导书、教学计划及具体安排等重要教学文件,规范实践教学行为,做到有章可循。
(三)运行管理
学校和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实践教学大纲组织好实施工作,做到六个落实:即计划落实、大纲落实、指导教师落实、经费落实、场所落实和考核落实;抓好四个环节:即实践准备工作环节、初期安排落实环节、中期工作开展环节和结束阶段成绩评定及工作总结环节。
(四)质量管理
进一步改革实践教学考试方式,严格考核管理,突出过程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建立专业技能鉴定和专业能力评价体系。进行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和考试效果分析为重点的实践教学考试改革,强调考试内容既要有理论知识,又要有操作技能,还要有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的综合能力考核。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命题、审题、评分标准、阅卷以及成绩分析的考核制度,对考试结果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为检查和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提供依据。
(五)制度管理
学校要建立和健全实践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规范管理。二级学院要在学校有关实践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实施办法,以保证实践教学规章制度的严谨、明确。
四、完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进一步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长效机制,提高本科实践教学质量,根据《西安财经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及其运行办法》(西财评发〔2016〕8号)、《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教学任课教师学年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西财评发〔2016〕7号)要求,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主要从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实习基地建设、实验室管理体制和开放度、实验室环境与条件、实验室工作队伍及管理制度、实验开出率与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的开设情况及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监控和评价。各二级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标准和要求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和办法。
五、本实施意见由教务处解释,自发布修订之日起执行。